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资料详情

10月人力资源热点政策合集,HR请查收~

热点聚焦Top Focus

 

01.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就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发布通知。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02.人社部:今年前9个月国内城镇新增就业1022万人 

10月26日,人社部举行2023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三季度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1-9月国内城镇新增就业102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96万人,困难人员就业129万人。1-9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为企业减少成本1419亿元,支出就业补助资金809亿元。

 

03.国家统计局:前三季度国内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3% 

10月18日,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前三季度,国内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3%。9月份,国内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连续2个月下降。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国内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8小时。

 

04.税务总局:前8月国内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1.15万亿 

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新数据显示,前8个月,国内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1.15万亿元,其中近75%惠及民营企业。今年以来,一系列力度大、针对性强的减税降费政策密集出台,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企业**能力。

 

05.六部门:落实农民工在城镇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策

10月10日,据报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落实好进城农民工在城镇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加强大龄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就业服务。支持未就业农民工自主选择政府补贴性培训或社会化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农民工休息休假权益。严格执行夏季高温天气作业相关规定,督促企业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地方动态Local News

 

01.北京:关于开展**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10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就北京市开展数电票试点有关工作发布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在北京市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北京市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为国内,并作为受票方接收国内其他数电票试点省(区、市)纳税人开具的数电票,具体以各试点省(区、市)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02.北京:今年10月退休申报手续将延长至11月20日 

10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北京市社会保险新信息管理系统10月20日正式上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示广大参保人员:新老系统切换后,本市退休人员申领养老金不受影响,养老金仍按时足额发放。其中,2023年10月份退休的人员退休申报时间将延长至11月20日。在11月20日前提交申请的退休人员,10月缴费到位后,退休审批通过的,养老金可在11月足额发放到位。

 

03.北京:京津冀234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10月24日,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消息,京津冀已推动179项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234项实现“跨省通办”,北京与雄安两地政务服务也正在加速同城化。经过反复“对标对表”,京津冀三地政务服务部门共同公布第一批165项资质资格互认清单,涉及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14个部门,包括人力资源、建筑、测绘、工程等50个类别的从业资质资格,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跨区域办事的交易成本。

 

04.上海: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数 

10月18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国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对于在国内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国内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贷款。同时,对购买**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政策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05.深圳: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10月2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对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有关事项作出调整,包括提高无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职工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支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以及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直付机制,共四条。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职工应当在有效期内按规定申请办理此期间月份的租房提取业务。

 

06.深圳:出台门诊医保支付实施细则

10月25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深圳市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对普通门诊、门诊血透、门诊腹透、门诊大型设备**等各项门诊费用的结算标准计算规则、月度结算及年度清算做法进行明确。同时,明确了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结算标准测算方法,并优化了按人头付费结算方式。具体来看,在职工医保一档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的月度预清算总额中引入未选定额度分摊机制。

 

07.海南: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比例至25%

10月1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

 

08.天津:调整本市*低工资标准

10月23日,天津市人社局就调整本市*低工资标准发布通知:月*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09.山东:公布全省*低工资标准

10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全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全省月*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低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月*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0.浙江: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 

10月7日,浙江省政府官网公布《关于印发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自10月起,浙江在档案、教育、科技、民政、公安、住房公积金、人力社保、交通运输、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40个领域,**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专项信用报告”线上出具“一纸”证明,线上申请“一键”免费办理,切实减轻办事主体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客户服务 027-85266661

FESCO 湖北

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平台